“青秀山记忆”——青秀山老照片“征集令”
 发布日期: 2013-08-07 

 

青秀山自古就是南宁的风景名胜区,不仅丰富了南宁的秀美风景,也增彩了市民的生活和记忆。即日起至今年10月25日,南宁青秀山管委会向广大市民征集青秀山老照片,开启一段“青秀山记忆”之旅,被选中有奖哦!
         青秀山,旧称“青山”。1950年原为南宁市园艺场管辖,1962年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际处管理,并由自治区政府兴建了部分餐厅、亭廊等景观建筑物,1966年,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改为“青山林场”。1984年4月16日召开南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广大人民的意愿,通过了关于恢复与重建青秀山旅游风景区的议案,据此,1985年3月13日成立青秀山旅游风景区筹建办公室,恢复、建成了第一批景点——龙象塔、步云门、天池、董泉等,并于1987年国庆节正式对游人开放。1988年9月,青秀山被定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1998年5月,青秀山旅游风景区被评为“广西十佳旅游景点”;2000年,青秀山被定为国家级AAAA级风景名胜旅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旅游区文明示范点;2006年,青秀山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广西绿化模范单位等。如今的青秀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创建全国AAAAA级旅游景区大步跨进的历史新征程中,青秀山面貌日新月异。
         如果你的家中收藏或拍摄有反映青秀山旅游风景区建设以来的各个时期的各类老照片,包括有关的纪实新闻、接待政要、民俗活动风情、经济发展、青秀山建设、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景点摄影等内容,都可以投稿参与我们的活动,投稿照片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两种方式参与。
照片原件或复制件皆可,经鉴定,由青秀山管委会收藏的,将颁发收藏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赶紧翻翻你家相册,参与我们的活动吧!
 
作品要求
  1、颜色不限,尺寸不限。提交的照片或底片须无严重划痕、失真。数码照片需提交电子版本(不作电脑处理),数码照片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本需以jpg的格式,文件大小在10M以上。
  2、老照片须附文字说明(限100字以内),要求注明每幅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住址、邮编、电话,以便联系。尤其欢迎将与照片相关的内容、故事、趣闻撰写成百余字或数百字的短文(传记、散文、随笔均可)。
  3、参评的老照片将登记备案,所征集到的老照片若反映同一镜头,原始照片参与评选,若均为翻拍、扫描件的,最先登记的照片参与评选。
  4、经核查,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5、征集到的老照片无论采用与否,均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后归还提供者。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活动组织方与提供者进行协商。对征集到的老照片,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
  6、未获奖和未采用的老照片,主办方将建立老照片图片库保存,如需使用,主办方将与照片原持有者另行协商相关事宜,征得同意后才能使用,并署名或支付稿酬。
  7、凡是参与征集活动的照片,主办方有权用于公益宣传。
 
 
“青秀山记忆”老照片有奖征集启事
从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南宁市青秀山管委会推出“青秀山记忆”有奖征集老照片栏目。如果你的家中收藏或拍摄反映青秀山建设以来的青秀山的各个时期的各类老照片,包括有关的纪实新闻、接待政要、民俗活动情、经济发展、青秀山建设、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景点摄影等内容,都可以投稿参与我们的活动。投稿方式为:邮寄地址:南宁市凤岭南路6号 “青秀山记忆”  联系电话:0771-5560611投稿邮箱:qxsdzb5560611@126.com
  对征集到的老照片,将在今年11月份进行评选、展示和用于反映青秀山历史变迁的相关用途,对入选照片将给予一定的奖励,特设以下奖项:“最具历史意义”奖5名、“最具纪念意义”奖5名、“最珍贵照片”奖5名、“最佳风光照”奖5幅。以上原片各奖励500元/件,翻拍或扫描件奖励300元/件;入选奖60名,每幅奖励200元。
   获奖作品经由专家评审产生,获奖结果将于活动结束后在南宁晚报和青秀山旅游网站上公布。
 
   南宁市青秀山管委会
2013年8月7日
Copyright 2011-2021 南宁青秀山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传真:0771-5780792
电话:0771-5560662 0771-5828923 0771-5560687 联系邮箱:qxsfjq@126.com  电子票验证 
日常维护:南宁青秀山 桂ICP备12004547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