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8年度青秀山风景区建设工作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FJ(1)20171113G
二、项目概况
招标类别:服务类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加缺陷责任期(与施工保修期一致),即:施工准备2个月+施工合同工期+监理期顺延+竣工验收后的监理服务6个月+缺陷责任期(与施工保修期一致)。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2018年度青秀山景区内200万元以下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和公司自筹资金项目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并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遵照有关工程监理规范,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三、招标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四、招标公告公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五、评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
六、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1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
七、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A.下浮系数报价
|
B.暂按项目投资额3050万元暂定价报价(万元) |
第一 |
南宁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 |
63.3340 |
第二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8% |
64.9174 |
第三 |
武汉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5% |
67.2900 |
八、评标否决情况:无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投标人的质疑或异议材料,必须是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材料应包括异议的理由、相关证明资料、提出日期等,材料递交到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不按要求递交的质疑或异议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盖章)
|
地址:
|
南宁市凤岭南路6-6号
|
地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邮编:
|
530029
|
邮编:
|
530022
|
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人:
|
杨桂萍 肖旭彤
|
电话:
|
0771-5560679
|
电话:
|
0771-2829969
|
传真:
|
0771-5780792
|
传真:
|
0771-2810302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90677052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www.guangxibid.com.cn
|